關于洛陽市產業集聚區2018年度制造業企業分類綜合評價結果的公示
根據《河南省產業集聚區企業分類綜合評價辦法》(豫集聚辦〔2019〕1號)要求,對我市17家產業集聚區制造業企業進行分類綜合評價。現將評價結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評價范圍
以各省定產業集聚區為單位,重點對產業集聚區內規模以上和占地5畝以上的規下制造業企業開展分類綜合評價。供電、供熱、供水、垃圾污水處理企業不納入評價范圍,采礦、發電以及投產未滿兩年的新辦企業暫不納入評價范圍。
二、評價方法
按照畝均稅收、畝均利潤、研發投入強度、單位能耗總產值、單位污染排放稅收等5指標和加分項,計算企業綜合評價得分。
1.A類為優先發展類。對規上企業,將綜合評價得分在本產業集聚區排名前50%的企業,根據畝均稅收和研發投入強度2項指標得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序,按評價企業數量的15%確定A類企業;對占地5畝以上的規下企業,將綜合評價得分在產業區排名前50%的企業根據實繳稅收從高到低排序,按評價企業數量的15%確定A類企業。
2.B類為鼓勵提升類。分別將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企業中除A類、C類以外的企業確定為B類企業。
3.C類為倒逼轉型類。對規上企業,將綜合評價得分在本產業集聚區排名后50%的企業,根據單位能耗總產值和單位污染排放稅收2項指標之和從高到低排序,按評價企業數量的后10%確定C類企業。對規模以下企業,將綜合評價得分在本產業集聚區排名后50%的企業根據實繳稅收從高到低排序,按評價數量的10%確定為C類企業。
三、評價結果
全市17家產業集聚區符合評價條件的667家規上企業和173家規下企業參與企業分類綜合評價。經各縣(市、區)上報、市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復核、市政府確認,最終評價結果為:A類企業125家(規上企業97家,規下企業28家)、B類企業633家(規上企業508家、規下企業125家)、C類企業82家(規上企業62家,規下企業20家)。具體企業名單見附件1、2。
公示期自即日起始5個工作日,凡對此有異議者,可在公示期內向市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。聯系電話:63915039